《齊心元年欽定科舉考試各階段準備計畫及測驗時之人事安排與規章》
編撰者:雲鵬天
【法源依據】 《欽定科場條例》 【人員安排】 ◎欽定科考承辦處 總理科考試務大臣:雲鵬天 協辦科考試務大臣:何正 試務大臣:林均叡、納蘭永烈、關二哥 監試委員:陳廷宇、郭耕宏 【考程表】 11/1~11/2:鄉試作答(於[冀南省]、[樂活廣場下設五堂發表200字以上之"對應主題"文章],滿分50分)
以下為冀南省文學創作之基本要求。 詩詞:合格律,文長不限 散文:兩百字以上,不得在文中提到"標題" 小說:一千字以上,不得改編自原創作品。
11/3:鄉試閱卷評分 11/4:鄉試成績公布(僅公告及格與否) 11/5~11/7:11/5-文舉考試開始作答(10題單選、10題多選、5題非選、一題4分,共100分) 11/6-武舉考試開始作答(10題單選、10題多選、一題5分,共100分) 11/7-律舉考試開始作答(15題單選、15題多選、10題非選、一題2.5分,共100分) 11/8:會試閱卷評分 11/9:會試成績公布(公告及格者名次,私訊分數) 11/10~11/12:殿試(於太和殿作答 策論:500字以上 官儀:符合題目要求之格式) 11/13~11/14:殿試閱卷評分、上呈御覽 11/15:成績公布(名次、評語、分數公告) 【安全程序】 1.考試制式標題為:《齊心元年科考O試》標題文字(EX:《齊心元年科考鄉試》一起去吃冰) 有缺漏、誤記者以零分計。 2.閱卷時,試卷冊(紀錄連結的帖子)予以彌封([hide]),批改紀錄亦同 3殿試時,太和殿其餘政務帖,已處理者存入庫房;待議者予以彌封(閱讀權限暫設255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