茲公佈 齊心元年十月皇室會議 之會議結果。
議程 一、金恆贊請辭 二、法律事務 「表決」是否廢除制律處? 「表決」是否同意新律法體系? 「選舉」確立編制館名單
三、職官事務 「議事」對外招賢管道 「表決」採取「少職多官」還是「少官多職」的體系? 「表決」確立職官總表體系
四、國際事務 五、其它事務 「議事」制定科舉殿試題目 「表決」科舉殿試題目最終版
會議附件 附件一、編制館職官名單 不設品 提調大臣(總理) 雲鵬天 不設品 總核大臣(副總理) 不設品 諮議大臣(修律官) 不設品 參議大臣(實習修律官兼文書官)
附件二、新律法體系 《大雲律例》:(憲法、刑法、部分行政法)—〉國之律典 總綱:憲法、國家根本事務 名例律:特殊名詞及法律名詞文字之定義 兵律:活動、軍事、演習、安全之法 戶律:金錢、戶籍、家族等戶政事務之法 工律:營建拆遷、文書處理之法 刑律:刑法(定義罪名與判罰) 禮律:祀典禁忌等法 民律:民法(權利義務關係等)
《大雲會典》:(職官法、政府體制法)—〉國之政典 各部《則例》:(各部職權法、行政法規〉—〉會典之補充 《大雲訟典》:(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憲法解釋訴訟)—〉國之訟典 《大雲通禮》:(禮儀法)—〉國之禮典 《宗室條例》:(皇室法、貴族法、榮譽職法)—〉宗室之典
附件三、舉考職官名單 不設品 總理試務大臣 雲鵬天 不設品 協辦試務大臣 何正 不設品 試務大臣 納蘭永烈、關二哥、林均叡 不設品 監試委員 陳廷宇、郭耕宏
議事錄 (2023/10/21) 宣布開議、點名;主席兼創辦人(雲鵬天)演講 恆王針對請辭一事接受質詢 表決:是否廢除其恆親王爵 —> 4:4 平票不通過 表決:協辦軍機大臣人選 —> 正王:6 莊王:4 睿王:5 正王第一高票當選 科舉主考(提名制):威王、正王、嘉王、睿王、陳廷宇(雨框眼鏡)、關二哥、郭耕宏(紫兔) 表決:右宗正人選 —> 羽郡主:5 正王:4 順王:3 討論立法機關未來走向 表決:是否廢除制律處及同意編制館設立? —> 4:2 高票通過 討論編制館名單(未完待議) 表決:是否同意新律法體系? —> 6:0 全票通過 討論對外招賢管道(未完待議) 討論人員配置(少官多職) 討論職官總表(未完待議)
(2023/10/22) 討論國際組織:八約懸空處理、支持特定立場、研擬申請加入柴約、福共體等組織 討論抄襲:絕不姑息,以絕對武力鎮壓抄襲者 討論兼職:對國際局勢作出應對,召回睿王;採取「宗室(雲姓及賜姓雲者)不得兼職」之策略 討論分類行為:僅依公認國家組成四要素區分微國與非微國,不以免洗、酋邦等詞分類 表決:是否同意升格多羅順郡王為和碩順親王? —> 6:0 全票通過 討論科舉事務 科舉殿試題目擬定(保密)
統計 出席名單:皇上、太上皇、太后、威親王(主席)、正親王、睿親王、恆親王、嘉親王、順親王、Yida94、羽郡主、莊親王 會議時間:齊心元年 10/21~10/22 內容:20項議案,8項表決,12項討論,為期四小時,國際事務4,國內事務16 記錄者:威親王雲鵬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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